2013年贵州贵阳市开阳县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简章
来源: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23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不能保持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将减少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减少或调整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报名须提交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五、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领取地点在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笔试加分。截止2013年10月16日前被县级及以上安监部门聘用到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且目前仍在岗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在笔试卷面成绩上进行)。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1月8日上午9:00-17:00)持所驻煤矿、乡镇安监站、乡镇党委、县级安监部门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驻矿证明(见附件2),到招聘工作办公室(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认定手续的,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于11月30日前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由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
《笔试》成绩受理查分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受理查分地点为: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所有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现场的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体检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