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贵州贵阳市开阳县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简章

来源: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23

九、考察政审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组分别由县纪委和招聘办二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他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不低于8年的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同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如审批过程中发现有与《简章》不符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和考试的每个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7227949; 0851-7253470。

监督电话:0851-7251314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简章》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简章》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

附件:

1、《开阳县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2、驻矿证明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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