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度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10-21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新疆工程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主校区)和南昌路(分校区),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工科类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781亩,设有采矿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开设了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积极自动化、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11个本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等40多个专科专业,其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2个专业已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

学院始终立足新疆,服务工业,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准确把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了一批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15000多名,每年为社会输送4000余名毕业生,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行业中的骨干力量,为地方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要求:(1)按照招聘职位所需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七)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新疆工程学院新校区教学楼A楼305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磊 联系电话:0991- 7977116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一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日-4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工程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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