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4-11
1、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选)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六、其它事项
1、笔试费45元/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65699989 、65699978
监督电话:0551-65699378、65699994
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ly.net)。
合肥市庐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庐阳区监察局
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