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4-11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5月11日: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分环节后,招聘学科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学科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资格复审:招聘人员参加笔试后入围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未发放毕业证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参加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考生: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10分钟;无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参加招聘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幼儿教育实践知识答辩两项,面试上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第二部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三项,钢琴弹唱时间为5分钟,舞蹈时间为5分钟,绘画时间为60分钟。

(3)参加选聘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占20分。教案设计时间为6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若某岗位因面试人员缺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所有参加选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20分钟做准备。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根据招聘学科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

2、参加选聘的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无生上课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提档政审由庐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择招聘学校,或选择招聘学校后不按时参加培训、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体检、政审环节及公示均同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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