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蜀山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4-11
为适应蜀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其中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5、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蜀山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蜀山区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30人。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详见附件1《蜀山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 19日9:00至4月 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 26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 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 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 8 日至5月 10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5月11 日上午 | 8:00-9:30 | 《教育教学理论》 |
10:00-12:00 | 《学科专业知识》 | |
5月11 日下午 | 2:30-4:30 | 《教学设计》(《活动设计》) |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三)面试
1、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并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