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张家界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名公告

来源:湖南事业单位招聘时间:2013-08-26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五、公示与录用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政府人社部门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新聘人员需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nszrb.com/)公告,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三)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6222854(桑植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桑植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职位表.doc

2、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股)报名咨询电话表.doc

3、桑植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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