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张家界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名公告

来源:湖南事业单位招聘时间:2013-08-2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各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2013年计划在各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桑植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桑植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angzhi.gov.cn/);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nszrb.com/);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5日至1995年9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职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流程:报考考生到招聘单位人事(教)股领取报名表→招聘单位人事(教)股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报名结束。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8:30-2013年9月5日18:0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报考乡镇卫生院、人民医院、中医院的考生在县卫生局五楼会议室报名,报考广播电视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考生在相应招聘单位报名。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表。

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如对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个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现场报名时经招考单位人事(教)股审核确认,减免报名考务费用。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广播电视台(播音职位)采取先试镜,试镜主要考察考生镜头感,内容为3分钟指定稿件播音,试镜满分100分,试镜后前五名进入笔试,试镜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试镜时间:2013年9月6日上午9∶00-试镜结束。

2、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所有报考人员需于9月23日至24日在所招聘单位人事(教)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笔试成绩按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条件加分。考生需于2013年9月24日18:0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附件3),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汇总(县人社局大楼507室),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的人选,并在网上公告。乡镇卫生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广播电视台(播音职位)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实行技能操作考核的办法进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广播电视台(记者职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人员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在政府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方案报政府人社部门审定。

(三)成绩合成

笔试100分,面试(技能操作考核)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40%;广播电视台(播音职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30%+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70%。


Copyright © 2011-2022 湘ICP备17009472号-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