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公开招聘119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毕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16

(7)赫章县所辖乡(镇)村党支部书记人员报考需持任职文件、当地乡(镇)党委出具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8)“一村一大”、“到村任职”、“高校见习生”人员需县引导办出具报考证明,“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需团县委出具证明,证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学历、服务地、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已满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

4、报名要求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13年赫章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视为本人报名,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定向 “赫章县所辖乡(镇)、村党支部书记”公开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 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6、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市“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6、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收齐相关报考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报名确认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报名确认通知单,本次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 9 月 1 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确认通知单于2013年 8 月 31 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笔试成绩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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