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青岛监狱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16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山东省青岛监狱工作实际需求,现就山东省青岛监狱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4名(详见《山东省青岛监狱招聘工勤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护理专业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9时起至8月28日下午16时截止。
应聘人员从招聘简章附件下载《山东省青岛监狱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需附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在8月28日下午16时前发至qdjylzc@163.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二)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备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2日-9月3日到山东省青岛监狱(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北204国道1678号)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在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单位提交《山东省青岛监狱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要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另行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使用同一试题,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科技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按报考岗位专业性质进行分类,不指定教材。
统一笔试时间为9月7日。
9月7日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9月7日下午 14:00-16:30 专业知识
笔试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30%和7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相关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结构化面试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录用岗位出现多名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后,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2-81152088(工作日)
监督电话: 0532-85912230(工作日)
咨询业务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3、诚信承诺书
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