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专业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08-16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以下简称钢琴学校)系中央音乐学院与厦门市政府合办的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二○一三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待报名日期截止后,依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人数,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在笔试前予以公布。相关专业的认定,由钢琴学校会同市教育局负责。
有关考务信息(含笔试、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网站(http://www.ccompag.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8月23日
(二)报名地点: 厦门湖里区五缘西四里1号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校办
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电话:0592—5769450
(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4:30-6:30)
邮编:361009
电子邮箱:ccompag@126.com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采用特快专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特快专递报名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钢琴学校、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笔试前需验原件)
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简历;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报名表贴1张,另2张背书姓名上交);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
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注:1.专业成果证明复印件,如:获奖证书等(可作为参考材料提供),笔试前需验原件。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学校会妥当处理。
(四)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笔试前,招聘单位将审核报考者的报名材料原件,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闭卷考试)、专业考试2部分。
1.笔试
(1)笔试由厦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专业知识等。
(2)加分规定
a.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b. 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c.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3)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专业考试
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专业考试。
(1)钢琴教师(01)岗位:
a.举办钢琴专场音乐会考核。
演奏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与授课对象均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c.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心理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维能力、个性倾向、协作精神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下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成绩取专场音乐会考核成绩、公开教学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2)电子音乐技术基础课教师(02)岗位:
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b. 现场操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解决设备故障的动手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c.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现场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3)录音教师(03)岗位:
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b. 现场操作测试:录音工艺操作。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c.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现场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4)民间音乐及音乐史教师(04)岗位:
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民间音乐(演唱及分析)及音乐史。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b.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5)其他(05—09)岗位:
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b.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四)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为应聘者笔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的70%相加合成。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