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山东枣庄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22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8月1日9:00—11:00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定向招聘。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学科及定向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后,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根据此次招聘岗位(专业)的特点,将招聘岗位(专业)分为三类:A类—综合类岗位, B类—教师类岗位,C类—卫生专业类岗位,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

A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文化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B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C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卫生政策及有关法规知识,护理岗位专业知识为护理,其余岗位专业知识为临床),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8日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卫生执业资格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含)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A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B类岗位采用说课或才艺展示(幼师)的方法,满分100分。C类岗位采用面试和技能操作的方法,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操作100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技能操作费100元。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 A类、B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C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2)+(技能考试成绩×0.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达到规定比例职位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总成绩。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要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相关考试信息、通知按程序在山亭区人社局网站(strsj.shanting.gov.cn)、山亭教育信息网(www.stjyw.com.cn)、山亭区卫生局网站(www.stws.gov.cn)上发布。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进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1135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假证件(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8823879 8823504(综合类)、0632—8811791(教师类)、0632—8829885(卫生专业类)。

附件1:2013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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