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山东聊城市冠县事业单位招聘259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冠县人才网时间:2013-07-22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招聘单位对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团)纪、校纪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7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报名地点:冠县人才市场三楼教室。

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或待聘证等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官报考的还需出具退役士官证; 2009、2010、2011年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名时,要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针对本人实际,选择一个职位,如实填写《冠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缴费手续(考务费每科50元,照相费20元),并当场照相。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而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的一律不再加分。在我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官报考的,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办理。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人提供的报名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对经复核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比例的职位(实小、商小、冠星小学各职位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招聘计划3倍比例),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实小、商小、冠星小学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取消招聘计划职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于8月 1日上午9点到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说课)。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进行笔试和说课;报考其他职位的进行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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