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22
(3)面试主要测试:说课(说课内容为本专业现行教材)和回答问题(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与教材教法)。
6、综合成绩计算
分类分职位划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幼师职位笔试成绩占30%,特长展示占40%,面试占30%;其它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不设立并列名次,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计算办法:
⑴ 音乐、美术、幼师学科:
总分=笔试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40%+面试成绩×30%
⑵ 其它学科:
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⑶单科和总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7、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标准实施。
(2)考核: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重点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如某职位招聘计划未满,经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可在总计划数中调剂。某职位因已录取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经县教育局审查并报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但最多不超过2次。
四、录取办法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及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六、纪律要求
⑴、招聘中、小、幼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⑶、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从严查处。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⑷、在招聘工作过程中,监察(纪检)、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欢迎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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