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22
4、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我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对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经总院领导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6、试用期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8、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的命题、阅卷和考务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相关保密、回避等纪律规定实施。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中路1900号
邮编:243000
联系电话:0555—2966683 联系人:高跃
邮箱:hkyrsk@sina.com
监督电话:0555—296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