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简阳市公开招聘308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12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8月5日-8月6日18时前将《报考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科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交简阳市人社局人才流动与开发科。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报名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政策性加分项目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加分情况于2013年8月14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审查对象的人数和招聘名额低于2:1的比例,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的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发布成绩时一并通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它证件材料(2012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如在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可提供简阳市卫生局加盖鲜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012年参加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或卫生专业技术相关的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如在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可提供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baike.baidu.com/view/4563783.htm)印发的合格证或成绩单并加盖简阳市卫生局鲜章,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④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卫生类在医院工作的需注明医院类型、等级),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时,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⑤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⑥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证明和现实表现材料。⑦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序等额递补1次。因递补人员逾期不到或因联系电话有误、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证》,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五)面试
A类护理职位和B类其他卫生类职位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C类非医学卫生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职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六)总成绩公布
面试后的第三天,考生的总成绩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报考职位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护理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由市人社局、卫生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