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人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7-0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普人发〔2008〕57号)、市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普公发〔2013〕6 号)的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人1名,岗位为打字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试用期内被取消录用的新录用公务员;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

详情请阅《2013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人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日—7月12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普洱市北部区行政中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6-29室)。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三、招聘岗位裁减

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岗位招考。

最终确定的报名情况及招聘岗位裁减结果将于2013年7月16日在网站上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核发《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9日8:30—17:30持身份证到普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40%。

(一)笔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四)笔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普洱概况、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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