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新疆自治区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7-04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园网(www.xjdx.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言考试者不加分,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试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授权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党委党校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分试讲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试讲题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行命题,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根据试讲题目和考生专业由专家组现场提出问题,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按招聘岗位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党委党校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我校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总成绩相差两分以内的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总成绩相差两分以内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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