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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7-01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主校区座落在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新老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9.88万平方米(1648.14亩)。现有建筑总面积40.9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5.22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及辅助用房20.53万平方米。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服务意识。

5、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江夏学院网(http://fjjx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3、材料提交。请于2013 年 6月 27日-2013年7月12日下午3点(15:00)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要应聘岗位的邮箱,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①《福建江夏学院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历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扫描件);

④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无职称可不用提交);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江夏学院网公布。

5、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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