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海南省文昌市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6-24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2名,其中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6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岗位

(一)小学教师岗位50名。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60名(其中园长7名、教师53名)。

(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2名。

三、招聘对象

(一)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幼儿园园长的,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5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六)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的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都要达到及格(60分)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11日。

2、报名地点

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思想表现鉴定表、材料目录表等表格请从网站公告附件下载)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3)竞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4)外省在编人员应聘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相片2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

7月24—25日,地点: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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