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山东烟台栖霞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2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2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参加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并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

下午:2:00—4: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卫生法律法规分医师法律法规和护理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医学(妇产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介入方向)、病理技术、医学影像岗位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助产、护理岗位统一使用护理试卷;临床药学(西药)、药剂(西药)、药剂(中药)岗位统一使用药剂试卷;临床医学(针灸理疗)、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岗位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计划聘用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计划聘用人数为4-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计划聘用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公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7:3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员即为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http://www.sdqixia.gov.cn(栖霞政府网)予以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除岗位另有规定外,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确定后,聘用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聘用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主管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网上(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卫生局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经业务考试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376109

监督电话:0535-5210043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信息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查询及公示网站:

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

附:《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栖 霞 市 卫 生 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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