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招录16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丰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14
四、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至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丰台区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3.报名表:《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工作者资格考试报名表》从丰台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ft.gov.cn)或者丰台社会建设网站(网址:http:// shb.bjft.gov.cn)下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两张A4纸复印件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身份证。
(2)户口本。非报考街道户籍,但长期居住该街道辖区范围的本市居民须同时携带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或党校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如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一并携带。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报考街道)。
(5)填写完成的《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工作者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基本理论政策、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四部分。
基本理论及政策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中关于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的主要精神、社区工作基础知识。
时事部分: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国内外主要时事(以2012年《半月谈》、2013年《半月谈》杂志为主)。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部分:参照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写作设置。
笔试满分150分,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等。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在报考街道和丰台区政府网站和丰台社会建设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及资格复查
报名人员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区招录办、街道、地区办事处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主要内容。面试命题围绕社区工作要求,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仪表气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答题时间10分钟。
3.面试组织。按照统一制定的面试题目、面试评分规则组织面试,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4.资格复查。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等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四)政审和体检
全区统一安排,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自行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等工作。不按时参加政审或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及各街道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保险,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等行为的人员,将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
丰台区社区学院 83820578、63866496
丰台区委社会工委、丰台区社会办:83656846
附件:
丰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