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招录16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丰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14
为贯彻落实市、区社会建设相关精神,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丰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65人进入社区服务站工作。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具体招录职数公布如下:
丰 台街道12人 卢沟桥街道7人
大红门街道15人 长辛店街道8人
新 村街道16人 西罗园街道10人
右安门街道21人 太平桥街道5人
云 岗街道4人 东高地街道2人
南 苑街道11人 马家堡街道18人
方 庄地区11人 和 义街道7人
宛平城地区4人 东铁匠营街道14人
二、岗位说明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 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政府职能重心下移。
2. 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主要是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4. 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 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报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录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或党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辖区内。
6.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