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山西宝鸡市金台区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05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金台区人社局统一审核后,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在所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动。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台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金台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17-3153893

金台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计划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合计 基本条件 联系电话
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校医 11 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医疗卫生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0917—3153893
合 计 11人
金台区卫生局 硖石卫生院 临床医生 5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0917—3153893
金河卫生院 临床医生 2 2
金河卫生院 临床医生 2 2
陵原分院
硖石卫生院 临床医生 4 4
六川河分院
蟠龙卫生院 临床医生 2 2 - -
合 计 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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