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8-03-12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录机关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8年3月26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8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名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招录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招录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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