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事业单位赴北京高校专项招聘1211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7-11-27
四、测试形式和内容
测试形式和内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省人社厅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湖北省赴北京地区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暨“我选湖北”计划推介活动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湖北省赴北京地区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暨“我选湖北”计划推介活动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湖北省赴北京地区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暨“我选湖北”计划推介活动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生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24日
小编特荐: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实战密训营,高分上岸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