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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

来源:政法干警考试网时间:2016-09-02

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四)债的保全
1.债的保全的概念
2.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3.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
(五)债的担保
1.债的担保概念
2.保证
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保证责任的免除。
3.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
(六)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
2.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3.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
4.债的概括移转
债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的概括移转的类型;债的概括移转的效力。
(七)债的消灭
1.债的消灭概念
2.债的消灭原因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二、合同
(一)合同概述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承诺。
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内容
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
2.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规则
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
2.合同解除的分类
3.合同解除的条件
4.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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