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招录42人公告
来源:政法干警考试网时间:2016-08-25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8月26日8:00至8月29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因条件不符合未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报名界面显示“审核不通过”,可以在8月29日18: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基本符合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报名界面显示“未审核”。8月29日18:30报名系统暂时关闭。
7、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8月29日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体能测评内容详见《2016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报考说明》(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说明》)。
8、查询资格初审结果。9月1日14:30报名系统重新开启,报考人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条件及体能测评合格者,报名界面显示“审核通过”,资格条件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报名界面显示“审核未通过”。
报名系统重新开启后,仅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缴费使用,不接受新的报名。已经报名人员不得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否则报名系统将默认为逾期报名人员,不能参加考试,违反者后果自负。
9、网上缴费。审核通过人员应于2016年9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9月2日18:30前申请并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
10、结果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开考比例限定。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录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5。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司法厅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以及改报职位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六、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8月26日8:00至8月29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因条件不符合未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报名界面显示“审核不通过”,可以在8月29日18: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基本符合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报名界面显示“未审核”。8月29日18:30报名系统暂时关闭。
7、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8月29日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体能测评内容详见《2016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报考说明》(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说明》)。
8、查询资格初审结果。9月1日14:30报名系统重新开启,报考人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条件及体能测评合格者,报名界面显示“审核通过”,资格条件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报名界面显示“审核未通过”。
报名系统重新开启后,仅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缴费使用,不接受新的报名。已经报名人员不得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否则报名系统将默认为逾期报名人员,不能参加考试,违反者后果自负。
9、网上缴费。审核通过人员应于2016年9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9月2日18:30前申请并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
10、结果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开考比例限定。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录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5。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司法厅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以及改报职位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六、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