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时间:2015-09-0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电子商务产业办和2015年上半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的招聘缺额岗位继续公开招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7名(县直事业单位18名、乡镇事业单位39名)。其中:教育系统人员13名,卫生系统人员19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见《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职位的限石阡县户籍或生源。
(四)报考军队干部随军家属职位,限2015年9月12日前仍在石阡县服役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9月1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石阡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新闻网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网址如下:
(一)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二)石阡县新闻网:(http://www.sqxw.gov.cn)
(三)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sqxrsj.gov.cn)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7名(县直事业单位18名、乡镇事业单位39名)。其中:教育系统人员13名,卫生系统人员19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见《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职位的限石阡县户籍或生源。
(四)报考军队干部随军家属职位,限2015年9月12日前仍在石阡县服役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9月1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石阡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新闻网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网址如下:
(一)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二)石阡县新闻网:(http://www.sqxw.gov.cn)
(三)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sqxr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