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安徽阜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25人公告

来源:阜阳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4-19

六、资格复审

报考中共阜阳市委党校(含职位代码为 0601052)、阜阳卫生学校、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体育运动学校、阜阳师范学校、阜阳市政府幼儿园、阜阳技师学院、阜阳文化艺术学校职位代码为(0601031)、阜阳市文化馆职位代码为( 0601034)、阜阳电视台等教学和特殊岗位的招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 3: 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含中共阜阳市委党校职位代码为 0601053专业),根据笔试成绩(含服务基础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专业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科目的主观题成绩排序,按照 1: 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 1)属全日制 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 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 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 6月份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 120分(党校试讲也为 120分)。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市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 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 70分。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派驻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面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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