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59工作人员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5-21
第三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简称综合知识)。山西省人社厅组织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一招聘岗位以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第四步、资格复审。山西省质监局组织,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以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告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并由其他报考人员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最终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据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相关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省质监局门户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不属于此“四类”人员专业相同不得报考此设的岗位。
外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得报考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外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山西省境内服务,可视同服务地户口考生对待。
“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同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国家职称外语B级以上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证书三个模块证书,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1份。
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后续相应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第五步、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复审后取得专业测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1:5的比例(具体比例要求,以山西省质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执行)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将在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专业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第六步、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管理决策、计划与控制、成就动机、兴趣爱好、求实精神、分析与判断、自我控制力、人际关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导下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将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总成绩,按规定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专业测试和面试,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
第七步、体检。在省人社厅指定的医院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理体检费用,并提供1张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由其他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第八步、考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考职位要求,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选派考察组(不少于2人)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第九步、公示。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山西省质监局将通知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