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11-08

(1)《贵州省民政厅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

名表》(附件2,请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贴上本人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须交报名费100元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由省民政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参加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领取地点在省民政厅人事处(贵阳市中华北路240号省民政厅办公楼4-9),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和“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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