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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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具体应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通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在编工作人员未经其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录考生之家网站后,须按网络提示注册(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

2、资格初审。依据应聘者网上填报的信息,通过网络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反馈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聘者可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应聘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应聘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24:00,应聘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12:00前)到通江县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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