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10-22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职业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由新疆职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职业大学网上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华定存 新疆职业大学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职业大学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职业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职业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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