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下半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15

3、体检后的资格复审:

(1)由各级人社部门对面试岗位经面试后、不面试岗位经笔试后确定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统一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面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等,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符合条件者拟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九、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一、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部门备案。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50元/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三、相关待遇

招聘新就业的毕业生,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十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人社局人事科:821157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13621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588681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8983488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8586529

市审计局:8221650 市民政局:8582546

市港口管理局:8231866 市水利局:8327871

市建材集团公司:2185100 市公路管理局:8481626

市建设规划局:8501555 市农业局:8584893

市轻化集团公司:8586436 九江日报社:8585978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8227741 市安监局 :2165805

市检察院:8583620 市教育局:8226676

市物价局:8224267 市商务局:8218417

市体育局:8582214

庐山区人社局:8270717 九江县人社局:6812185

德安县人社局:4333101 湖口县人社局:6566276

庐山管理局人社局:8295885

武宁县人社局:2781387 永修县人社局:7053712

都昌县人社局:5223932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专业类别参考《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4国家公务员 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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