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下半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15

六、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此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详见岗位计划表。具体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如下: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护士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护理学》;

(2)其它岗位为岗位专业知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5、笔试成绩及拟入围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围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3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3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6、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紧缺岗位1:2)按照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员名单。拟入围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专业知识高者拟入围参加面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递补一次,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7、不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如岗位计划表是否面试栏中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为不面试岗位,不参加面试,经笔试后直接拟入围体检。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不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围体检,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体检。体检后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确定进行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后的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不予递补,体检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围体检人员。递补后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再次产生的缺额,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后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七、面试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自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5)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确定进行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应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一面试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面试场考生面试成绩,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体检拟入围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考场其它岗位体检拟入围的最低分数线。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不面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围。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

8、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公示:拟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八、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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