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11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师范大学,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三)编制、岗位、需求相统一原则。
(四)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70人(招聘部门、具体岗位、人员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新进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与知识能力条件
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本科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与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读书期间无补考、重考和重修。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应聘教师者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辅导员及管理岗位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计算机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
(2)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助教、助管、助研”经历。
3.保卫人员岗位
按照复转军人安置政策属于我校安置任务的人员。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
教授、博士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及以下年龄不超过4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五)履历条件
硕士学历及以下人员须有高校三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同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新进人员应聘表》(附件2)和《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并提交个人简历。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将应聘资料电子信息发送到人事处指定电子邮箱,不按规定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邮箱:cqnursc@126.com
联系人:李世元、刘星,联系电话:(023)65363480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止。
(三)考试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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