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兴义市兴仁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兴仁县人民政府时间:2013-09-17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9-6212464(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纪委监察局)
附件:
1、《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2、《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doc
4、《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政策审查表》.doc
兴仁县招聘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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