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瀍河区人民政府时间:2013-09-16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满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现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招聘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3年瀍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三个岗位面向在洛阳市服务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和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学历可放宽到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09月19日—2013年09月21日
(上午9 :00时至11:30时 ,下午15:3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瀍河回族区区政府(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60元以及信息采集费12元。通过报名人员,本人凭身份证、报名手续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瀍河区政务网)
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3份报名复印件)。
①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瀍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户口簿;
③有效身份证;
④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
⑥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⑦已经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参加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