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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学及综合管理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人才网时间:2013-09-11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而定,考试大致范围9月12日前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4、笔试成绩的合成: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3年10月14日—10月16日,考生可在长沙人才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0月16日--10月17日(8:30—12:00,14:30—17:00)向长沙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0月18日(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专职辅导员、教学和管理岗位报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5:1进入资格复审;实验技术岗位报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3:1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0月22日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填写的《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

3、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261382、4261360

4、监督电话

(1)长沙学院人事处:0731-84261354

(2)长沙学院纪检监察室:0731-84261284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附件:

1、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学及综合管理人员计划表.doc

2、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doc

长沙学院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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