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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学及综合管理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人才网时间:2013-09-11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学及综合管理人员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占地132.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61.42万元,图书馆藏书126.41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共设16个教学系(部、院),有工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录取人员实行编制到校不到人,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工作2年后,择优办理入编手续。2年期内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特殊要求见附件1《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学及综合管理人员计划表》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参加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未经教育部认证的不得参加报名。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辅导员、教学及综合管理人员计划表》。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已在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学院校办公楼4003室。

3、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已获职称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其他与应聘相关的材料。

5、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专职辅导员、教学和综合管理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6:1(含6:1)方可开考;实验技术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七、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生请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到长沙学院办公楼40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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