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张家界武陵源区事业单位招聘11名人员公告

来源:张家界人社网时间:2013-09-06

四、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管理岗位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

2.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设定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并公开。面向在武陵源区服务期满两年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的定向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其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均为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面试。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网上公告。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面试在组织、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方案报武陵源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成绩合成

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终审。报考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五、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5628725

附件1: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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