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浙江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21

五、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 : 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其中报考县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美术”、“服装制作与设计”专业及县文化馆“音乐”专业的,按高分到低分1 : 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平阳县人才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平阳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信息表》。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岗位所需的材料,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人才网上通知,不另外给考生个人发放。

六、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县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美术”和“服装制作与设计”专业的考生需进行技能测试,报考县文化馆“音乐”专业的考生需进行面试,其他岗位均不组织技能测试或面试。面试(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指标1:12比例确定面试(技能测试)人员(即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

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①人物速写,②人物头像雕塑(泥塑)制作。服装制作与设计技能测试内容为:①服装图稿绘制,②成衣制作。音乐专业面试内容为:①音乐创作:提供2首歌词(2选一)进行谱曲并演唱;②现场回答专业问题;③个人才艺展示。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规程另行在平阳县人才网通知。面试(技能测试)由考录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录取办法

1、通过资格复审,无需进行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放弃的空缺岗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有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笔试成绩高分考生;③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各个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必须多于录用指标,等于或少于录用指标的,笔试成绩最低分不能低于60分。

3、岗位相同、录用单位不同的,待统一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如遇总分相同按录取办法第“1”规定顺序执行,如按录取办法第“1”规定仍无法分出先后的,由考生抽签分出先后。

4、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开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介绍信),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具体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将在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上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前,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3年8月15日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口不限。

5、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8、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9、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10、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58123529

附件:

1、2013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3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Copyright © 2011-2022 湘ICP备17009472号-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