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发改委等9个市直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3-04-0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市发改委等9个市直单位招聘法律援助员、治安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210人,其中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下同)144人,“4050”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人员(简称“4050”等人员,下同)66人,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
总人数 |
高校毕业生 |
“4050”等人员 |
市发改委 |
15 |
15 |
-- |
市人社局 |
19 |
19 |
-- |
市政法委 |
3 |
3 |
--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 |
20 |
-- |
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
100 |
50 |
50 |
市残联 |
4 |
4 |
-- |
市精神病医院 |
30 |
30 |
-- |
晋中师专附属学校 |
12 |
-- |
12 |
市老年大学 |
7 |
3 |
4 |
合 计 |
210 |
144 |
66 |
注:1、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我市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我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4050”等人员招聘范围主要为市城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