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时间:2013-07-24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2978868(市人社局监察室)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简章咨询电话:0375—— 2979951,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 4970568)。
附件: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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