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云南富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来源:云南招聘网时间:2013-07-24

八、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 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 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留在考场内听取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方可离开,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十三)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十五)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按顺序面试。

九、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富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执行

十一、面试方案审批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详细拟定《面试方案》及《面试实施细则》,于2013年7月30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统一公告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

本方案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4622760

监督电话:富源县监察局  0874――4612030

富源县社会事业纪工委 0874――4617232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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