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云南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昭通人社网时间:2013-07-23

五、考察、录用

1.组织政审。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

2.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3.政审、体检均合格者,于8月15日以前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复核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该生正式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4.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六、招聘组织纪律

1.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的笔试、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

2.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公告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组的指导下,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若出现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2.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3.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昭通市水利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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