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潍坊临朐县公开招聘6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时间:2013-07-22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向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须出具户口簿);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查,取得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业务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1.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等;
2.其他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综合写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基础写作水平。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7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40 专业知识(或综合写作)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业务技能测试)入围人员。表演职位按1:7的比例确定业务技能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其他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业务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和业务技能测试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业务技能测试。表演职位入围人员参加业务技能测试。业务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水平。表演职位每名报考人员业务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业务技能测试成绩。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测试结束后统一宣布。
业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业务技能测试成绩为表演职位入围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专业知识(或综合写作)成绩高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派遣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临朐县有关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按工资渠道分别每月增发基本工资30%、20%的补贴。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186990
网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xrsj.gov.cn)、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网(www.wfrsks.com)。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