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江西吉安市保育院和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22

根据吉安市保育院和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师不足的状况和教学工作需要,为保证今年秋季学校正常开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招聘学科、数量

吉安市保育院:幼儿教师3名,美术教师1名。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特教教师2名。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2.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7月吉安市保育院和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9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地点为:吉安市保育院。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应、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考试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根据赣人字〔2009〕43号文规定,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考务费等,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5.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达到3人,方可开考。

6.资格审查: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对试教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根据学校层次和教师岗位的不同特点,吉安市保育院采取先面试(含试教、加试)再笔试的方式,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吉安市保育院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和幼儿园教材教法。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和小学教材教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8月9日。

(3)笔试地点:吉安市白鹭洲中学(老校区)

(4)吉安市保育院根据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参考对象。

2.面试:

(1)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低于以上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吉安市保育院所有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的,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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