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安徽明光市事业单位招聘92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22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答辩、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招聘单位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5、考试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70%)与面试成绩(占30%)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被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明光市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和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 、本实施意见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明光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明光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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